育儿知识大全

江苏“单独二胎”申请流程及热点回应

更新时间:2026-08-18 15:31:07   栏目: 孕前准备

2014年3月28日,计划生二宝的江苏妈妈终于石头落地了,因为从3月28日零时起出生的单独宝宝,就是合法宝宝了。但生二胎和一胎在手续方面还是不太一样。那么,江苏单独二胎如何申请呢?本文将为江苏妈妈们介绍关于二胎新政策宣布之后的申请流程以及大家都特别关心的热点问题。

江苏单独二孩申请流程

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生育申请

乡镇(街道)15日内进行审核,上报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

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30日内审批完毕

符合条件的发放《生育证》

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批准再生育决定书》

申请再生育时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需携带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已有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证明孩子出生的相关材料、一方是独生子女的证明等有关材料,以及夫妻近期合影照片两张(1寸或2寸)。

《独生子女证》领取、待遇有何变化?

申请人在办理再生育审批时,交还持有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未交还的,证件自然失效,予以注销。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停止享受,此前已享受的,不再退还。

需要办准生证吗?

需要生育申请,最多45天办结

扬子晚报记者了解到,江苏现行条例有个鲜明特点,即只要符合生育条件,就不需要准生证。“单独两孩”政策放开后,是否还会延续这个热点呢?

何小鹏告诉扬子晚报记者,修正案仅涉及生育政策的调整,生二胎需要哪些手续和条件,还要按照原条例进行。“还是需要准生证的,但是免费办理,符合条件的可向乡镇街道提出生育申请,最多45天办结。”

不过,对此,有的专家表示了不同的看法,“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民有随时生育的权利和自由,不需要得到政府批准后才能怀孕生育。我认为在江苏,无论现在实施的制度还是将来实施的制度,生小孩都不需要政府批准、许可。”

有生育间隔吗?

不设生育间隔,但女方需满24周岁

“生育间隔”主要指可生二胎的夫妇,生育第一个孩子到生育第二个孩子间隔的时间。“单独两孩”实施过程中是否设置生育间隔成为人们关心的问题。那么,江苏是否也会设置生育间隔呢?

“江苏是不会设置生育间隔的。”何小鹏回应道。他告诉记者,按照相关规定,符合“单独两孩”条件的,女性需满24周岁才可以生育二胎。“关于江苏放开单独二胎,我们将出台一系列具体配套措施,待《条例修正案》正式通过后就会公布。”

扬子晚报记者查阅《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其中明确规定,“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在女方达到二十四周岁后可以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提出生育申请,经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并领取生育证后方可生育。”

“抢怀”是否算超生?

“抢怀”不罚,“抢生”算超生

对于符合“单独二孩”政策,但在政策落地前怀孕的女性,算不算超生呢?何小鹏表示,本着人性化处理,在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之前怀孕的,不算超生也不处罚,但是在政策前生育的,就是违法,属于超生。

何小鹏说,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当天出生的二胎宝宝都是合法的,“今天零点起出生的二胎宝宝都不属超生,可以补办生育证。”

补办生育证具体时间节点为为:2014年3月28日后生育的“单独”夫妻,未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的,可在2014年9月30日前补办;10月1日以后未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生育的,按照《条例》第45条规定处理。

生二胎是否还有晚育假?

晚育假只能享受一次

扬子晚报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要求: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同时,现行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年满24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23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也就是说,江苏女职工晚育的,可以享受128天产假。但是,晚育假只能享受一次,这意味着生第二孩的时候,将不再延长30天,同样男方也没有护理假。

此外,因为生育津贴是与产假时间挂钩的,生育津贴必须按照人口计生部门规定的产假天数支付,已享受过晚育津贴的,不再享受。

本文由育儿网(http://www.yuerzhishi.com/)小编编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