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求分式函数(即两个函数相除形式的函数)的导数,可以根据除法求导公式来计算;如果是单纯分数形式的常数,其导数为0。下面分别进行介绍:
常数分数的导数
若分数是一个常数,例如53 、−72等,根据常数的导数为0这一求导规则,它们的导数都为0 。
分式函数的导数
对于分式函数 y=v(x)u(x)(其中 u(x) 和 v(x) 都是关于 x 的可导函数,且 v(x)=0 ),其导数公式为:
y′=[v(x)]2u′(x)v(x)−u(x)v′(x)
其中 u′(x) 表示 u(x) 对 x 的导数,v′(x) 表示 v(x) 对 x 的导数。
举例说明:
求函数 y=x+1x 的导数。
这里 u(x)=x,则 u′(x)=1;v(x)=x+1,则 v′(x)=1 。
根据上述公式可得:
y′=(x+1)21×(x+1)−x×1=(x+1)2x+1−x=(x+1)21